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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社会治安,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目前,农村社会治安状况令人担忧,存在着很多隐患,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村社会秩序。为实现农村治安稳定,让农民安居乐业,建议:
一、齐抓共管,使农村治安工作形成齐头并进的局面。相关部门要认真检查验收,从严考核,坚决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增强各单位各部门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要抓住一些典型案件,以案释法,增强农民法律意识和治安防范意识。要在农村广泛开展文明户创建活动,树立农村文明新风尚。
二、群防群治,营造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氛围。首先要创新机制,切实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按照“有钱办事和有人办事”以及“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采取自愿和引导相结合,根据各地方的经济发展和治安状况,多渠道筹集群防群治经费,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到群防群治中来,把群防群治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尤其是秋冬季节,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巡逻制度;其次要教育农民逐步认识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在防范,教育农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自己的财产要采取有效的看管保护措施,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再次是县、乡(镇)村要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员制度,要确定专职社会治安信息员,形成三级农村社会治安信息网络,以便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健全制度,加大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力度。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所有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租房户加强管理。首先要实行全面登记制度,对上述人员的籍贯、身份、年龄、家庭成员、从事行业、家庭主要收入及经济状况等要作详细登记,一户一册,建立档案;其次要建立随访和分片包干制度。要采取定期走访和不定期走访相结合的形式,对照登记表,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变化,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经常向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及租房户宣传治安方面有关法律、政策,教育他们遵纪守法,鼓励他们勤劳致富,维护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
(文章作者:王秀清 衡水市政协副主席、民建衡水市委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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