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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世立政,尊孔崇儒
——康熙大帝的宗教政策

□ 杨思远

  [编者按]杨思远同志长期致力于宗教问题的研究,成果颇丰,特别是对国际国内各个重要历史时期的宗教政策,更有着系统、深入的研究,并形成了一系列的专论文章。这些文章,对我们研究宗教历史、搞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近日,杨思远同志亲选专论五篇做为供本刊专稿,本刊编辑部对杨思远同志表示深深的感谢,将在今后予以陆续刊登。
  清圣祖康熙(爱新觉罗·玄烨,1654-1722)是清代入关后第二位皇帝(1661-1722年在位),也是我国封建社会后期一位具有雄才大略和远见卓识的政治家、军事家。他8岁即位,16岁亲政。在执政的61个年头中,他除鳌拜、平三蕃、收台湾、拒沙俄,推动了“康乾盛世”的出现,充分显示了这位封建帝王的文才武略和高超的执政艺术。而其宗教政策更为我们研究历代王朝的执政规律留下了一笔宝贵的历史财富。
  在宗教问题上,康熙大帝始终秉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儒家对宗教的态度,敬鬼神而远之,但又以神道设教。他又从执政驭民的实际需要出发,着眼于经世立政,一方面劝喻王公大臣和上层知识分子远离宗教,以免消极误国。另一方面对老百姓的宗教信仰,则在允许的大前提下加以适当约束,并有意识地利用宗教对社会稳定的维护作用和对人们精神的慰藉作用。他不仅对宗教的二重性有着深刻的认识,而且自觉地加以利用,并善于剥开宗教的外衣,去学习随之而来的西方科学技术,充分展示了他在治国驭民方面的政治艺术。
  康熙大帝的宗教政策,有对历史的继承,更是他个人的实践心得。清朝是一个由满族入主中原建立起来的封建王朝。与汉族相比,满族无论在历史、经济、文化和人数上都处于落后状态。为了实现入主中原的目标,早在关外时皇太极就确立了接受传统汉文化的方针,他说“欲得中原……譬诸行道,吾等皆瞽,今获一导者,吾安得不乐?”。入关以后,从多尔衮到顺治,都十分重视学习和运用汉族传统文化,在“近汉官、习汉俗”方面有过之而无不及。康熙即位以后,辅政大臣鳌拜从满族旧贵族利益出发,轻视文教,排斥汉官。康熙对他的越俎代疱、倒行逆施十分反感。他为维护自己和清王朝的利益,自然而然地站在满族贵族中比较开明的新兴势力一边,反鳌拜之道而行之,通过推行尊孔崇儒的政策,争取和团结汉人汉官,并以此作为经世立政的治国方略。
  除了这一历史原因以外,康熙宗教政策的确立,也与他个人的经历及其对实学思想的学习、理解和应用密切相关。康熙之父顺治皇帝是汉族传统文化的崇拜者,但笃信佛教,并因此多受诟病。而康熙虽从小被寄养在福佑寺,但他的乳母和身边太监多为汉人,因而深受汉族传统文化——儒学的影响。而儒家对宗教的态度十分明确,虽然可以神道设教,但始终是敬鬼神而远之。他的两位老师熊赐覆、李光地不仅是当时社会著名的理学大师,而且也是具有实学倾向的思想家,在倡导恢复程朱理学的正统地位时,他们也向康熙灌输了实学的思想和方法。加之在亲政以前,他饱受鳌拜、吴三桂等人的欺压,深知实力的重要,乃父崇佛的教训,更使他对当时盛行的“心学”中那些空洞的说教深恶痛绝并因此累及宗教。
  作为一名以“实心”、行“实政”、积极入世的封建帝王,康熙处处以实用的社会功能否定宗教的真实性,认为佛教和道教都不能作为治国的根本。他说:“朕一生所学者为治天下,非书生坐观立论之易。”“朕平日读书穷理,总是要讲求治道,见诸实行,不徒空言。”“兢业自勉,惟思体诸身心,措诸政治。”并认为“吾儒万理皆实,释氏万理皆空”。“如释老之书,朕向亦曾浏览,深知其虚幻,无益于政治。”“释者之道,湛然虚静,脱离六根。明心见性,无善无恶,岂达性命?……虽了彻乎三生,亦奚裨于国政?”而道教“长生久视,语益倘恍。况神仙之杳渺,气历劫而难聚。纵白日兮飞升,于世道乎奚补?”因此,他认为用佛教和道教的理论来治国,必然是国破人亡,并列举了一系列实例来证明自己的观点。他说“自古人主好释老之教者,无益有损。梁武酷好佛教,舍身于寺,废宗庙之血食,以面为牲,后竟饿死台城。宋徽好道,父子皆为金虏,此可鉴也。”
  同时,他还从分析当时的实际入手,指出宗教的过度发展会对社会经济产生阻碍作用。康熙年间,因社会趋于稳定,经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僧尼也随之发展到数十万人,寺院经济急剧扩张。寺院经济的过度发展导致“民田渐少”,并影响了国家税赋。针对这种现象,康熙指斥:“僧徒寺庙,各有田园。甚或一僧住持一寺,即欲为开山始祖,聚集徒众,以千百计,此皆糜费大者也。”“况此辈不耕而食,不织而衣,自谓得道,招摇鼓惑,深为可恶。”“若蒙古等惑于喇嘛,室中所有,为之罄尽。此皆系愚人,但崇信祸福之说,而不知其终无益也。”为了从根本上否定宗教,他还从道德的高度对宗教进行剖析,认为宗教违背纲常伦理,将会使国家失去根基。他说:“圣人之道,其质日用饮食,其事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行而著,习而察,是天下之大同也。……而至佛则不然,离俗以为高,矫情以绝物,悖先王之教,而创为苦空之说。”“(易)曰有君臣、父子、上下,然后礼有所措。今释道之教弃绝五伦,根本既失,其余言论更何著落?”如果丧失了纲常伦理,封建礼教也就失去了基础,这才是康熙反对以佛老治国的根本原因。
  此外,他始终把儒家提倡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存诚、主敬、去俗当成是修身的不二法门。执政以后,更是励精图治,勤劳民事,不图逸乐。为了鼓励臣子勤奋上进,反对消极避世,空门独修,康熙专门作《无逸致寿论》进行劝诫。他说,秦始皇、汉武帝、唐宪宗等人求长生不老的仙方,或是劳民伤财而终不可得,或是服食道士炼制的金丹而中毒身亡,皆不得正果。“禅徒空世界,仙每误炉丹,何似诗书蕴,常图根本安。”
  康熙从执政的需要出发,对各种宗教进行了尖锐的批判。但是,这些都是针对王公大臣讲的,有着鲜明的阶级性。一方面,为了巩固清王朝的统治,他反对王公大臣沉迷于宗教空谈,鼓励他们勤奋上进,保持锐气。另一方面,作为一个精明的政治家,他深知宗教对社会矛盾的钝化作用,对老百姓人间痛苦的慰藉作用,并自觉地加以利用。他总结了历史上“三武一宗”几次大的灭佛事件的教训,明确指出:“程朱诸贤,以辟佛老为一大事。以朕观之,奉之者固非,辟之者益增其澜耳。自古帝王,如梁武帝不足道,即有禁人为僧尼道士者,未及数年,其教辄复,复则益以披猖。朕惟置之有无之间,斯其气焰,必然歇矣。”况且“僧道二教皆起自中国,递传而降,历有岁年,此并非我朝所始。朕但听其僧仍为僧,道仍为道,守其成规而已,何必禁耶?”
  这种“置之有无之间”的态度,既对神秘的彼岸世界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不为所迷,同时又不反对宗教,以防激化矛盾,处之超然,无为而治,始终保持着政治上的主动。当他需要的时候,还可以毫不造作地给自己披上神圣的光环。他说:“顾念长治久安,务在因俗宜民。若乾竺之传,言虽殊尚,而利济之道,指有同规。”佛教“立教虽主于空寂,而其戒欺去妄,镯忿窒欲,亦与劝善惩恶之道,盖无殊旨矣。”为了既发挥宗教“劝善惩恶”、“因俗宜民”的社会功用,又要防止宗教过度发展,形成对国家政治经济的冲突,康熙为清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简单实用的宗教管理政策。
  首先,康熙自觉引导佛道二教在辅助王化的轨道上发展,在(南台普济寺碑)中他说:“佛氏之教,息心净业,以独善其身。而文殊所愿在饶益众生。布施以广仁义,持戒以守信,忍辱以为谦,精进以施敬,禅定以守静,智慧以通理,其慈惠之心有独弘者。”在这里他把佛教的“八正道”解释成了儒家的“五常”,将佛教也视为与儒学同样的“正学”。为了笼络信众,他出巡各地,遇寺庙就题匾额。
  其次是将佛道教的发展严格控制在政府允许的范围内。一是控制僧道出家的人数。中国唐代即建立了“度牒”制度,只有持有度牒的僧尼才是政府认可的出家人,才能享受政府给予宗教徒的各种优惠。康熙重申了这一规定:“无度牒为僧道,凡男女聚会者,应行严禁。”卡住了度牒的发放,也就控制了僧道的人数。二是限制寺院经济的发展。康熙五十年诏谕说:“近见直隶各省,创建寺庙者甚多,建造寺庙则占据百姓田庐。既成之后,愚民又为僧道日用凑集银钱。购买贫人田地给与,以至民田渐少。且游民充为僧道,窝藏逃人罪犯,行事不法者甚多。实扰乱地方,大无益于民生。著各省督抚及地方官,除原有寺庙外,其创建增修,永行禁止。”而对于在蒙藏两大民族中具有重大影响的藏传佛教,康熙皇帝更多地是从维护祖国统一的角度加以考虑。一方面是通过册封名号,赏赐钱财,维持上层僧侣的政治经济特权,来抬高他们的地位。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打着宗教旗号的民族分裂分子,在查清事实的前提下,坚持给予打击。例如在征服准噶尔叛乱以后,对于参与叛乱的伊拉古克三喇嘛,康熙令准噶尔部将其交出,“集诸王以下蒙古王、文武大臣、官员、刺嘛等于黄寺”,将其凌迟处死,以儆效尤。对于回族及西北少数民族信奉的伊斯兰教,康熙则采取了“怀柔”、“安抚”为主的策略。
  对待明末清初传入我国的基督教,康熙的管理政策更是表现出实事求是的特色。明朝末年,利玛窦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用先进的科学知识为手段,吸引中国士大夫加入基督教的策略。同时又根据中国的文化传统和民俗来解释基督教的教义,尽量减少东西方宗教文化的冲突。利玛窦的传教策略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使中国教徒人数迅速增加。康熙继位时年仅8岁,“主少国疑”,保守的士大夫杨光先写了《请诛邪教疏》,挑起了新旧历法之争。杨光先的谬论得到了守旧的“辅政四大臣”的支持,西方传教士或被驱逐或被关押,参与新历法修订的中国官员被杀头。以后恢复了传统的“回回历”,但仅几年便“节气不应,错误缕出”。康熙七年(1668年),15岁的康熙还未亲政,但他已认识到,只有抛弃偏见,以实验的方法来检验新旧历法的优劣,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康熙指定用新旧两法分别在午门外勘测日影,结果新法“逐款皆符”,旧法“逐款不合”,于是他果断地决定采用新历法,并于翌年亲政后为康熙三年的“历法狱”翻了案。他认为“各省居住洋人人并无恶乱之处,又并非左道惑众,异端生事。喇嘛侩等寺庙,尚容人烧香行走,西洋人并无违法之事,反行禁之,似属不宜。相应将各处天主堂俱照旧存留,凡进香供奉之人,仍许照常行走,不必禁止”。基于这种认识,他对西方传教士信任有加,并适当放松了对基督教在华传教的限制,利用他们的自然科学知识为王朝服务。比利时人南怀仁是康熙学习自然科学的启蒙老师,为宫廷服务27年,官至二品工部右待郎。葡萄牙人徐日升是康熙皇帝学习音乐和乐理的老师,在清宫服务达36年。此外还有汤若望(意大利人)、安文思(葡萄牙人)等等。1673年“三藩之乱”爆发,他下令南怀仁试制新式火炮,在平叛的战斗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688年,他派徐日升、张诚参加与俄国谈判的代表团,在签订《尼布楚条约》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717年,他命大批传教士合作,共同绘制了《皇舆全览图》,被称为当时亚洲最好的地图,也是世界最好的地图。康熙不仅在数学、物理、天文、地理、农学、水利等方面具有很高的造诣,而且还本着“经世致用”的原则,将这些科学知识用于指导农业生产、水利建设及地理勘测,达到了那个时代的最高水平。
  康熙虽然对西洋传教士带来的自然科学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认真学习,但他并没有因此改变对宗教的基本政策。在康熙晚年,基督教来华教士内部发生了所谓的“礼仪之争”,西班牙支持的“多明我会”为了与意大利支持的“耶稣会”争夺在中国的传教权,故意反对利玛窦制定的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协调的传教策略,并得到了罗马教皇的支持。他们不许中国教徒在家祭祖和参加祭孔。这不仅与中国传统文化发生了严重冲突,更对清王朝主流意识形态构成了威胁。为此,康熙先是传旨传教士提出警告:“可与教皇商酌,慎无扰乱中朝。”后亲自劝喻罗马教皇:“中国供神主,乃是人子思念父母养育。譬如幼雏物类,其母若损,亦必呼号数日者,思其亲也。况人为万物之灵,自然诚动于中,形于外也。……敬孔子者,圣人以五常百行之大道,君臣父子之大伦,垂教万世,使人知亲上死长之大道,此至圣先师之所应尊也。”然而罗马教皇仍然顽固坚持不许中国教徒祭祖和祭孔。这是明显地干预中国内政,康熙皇帝认为罗马教皇的作法“甚悖于中国敬天之意”,有碍于“圣人以五常百行之大道,君臣父子之大伦”,“譬如立于大门之前,论人屋内之事。”因此,他果断地颁布了限制传教士活动的上谕,“近日西洋所来者甚杂,亦有行道者,亦有白人借名为行道,难以分辨是非。如今尔来之际,若不定一规矩,唯恐后来惹出是非。”新立的规矩命传教士一律遵循利玛窦的原则,同时还要领取内务府颁发的传教执照,条件是保证在中国定居,永不西归。后又宣布了“大约西洋之教不可行于中国,不如不行”的命令,令“尔众西洋人内如仍以前次各出己见,乱寄书信者,即系乱法之人,在中国亦无用处。除会技艺人留用外,其余众西洋人务必逐回,断不姑留。”但即使在对西洋传教士的驱逐令里,依然表现出他对宗教的一贯政策,一方面驱逐那些“在中国亦无用处”“扰乱中朝”者,另一方面,对“会技艺人”仍然留用,使他们在科技方面发挥应用的作用。
  由于康熙大帝采取了正确的宗教政策,使他赢得了民心,学到了西方的先进科学技术,为康乾盛世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综观康熙大帝的宗教政策,可以看出,其突出特点是:政治高于一切,皇权高于一切,主权高于一切。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则,他始终能从江山社稷的高度,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辨别是非,详加取舍。通过分析康熙大帝的宗教政策,对于我们正确理解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有着重要的启迪作用。一是要从政治高度看待宗教问题,坚持政教分离,坚持“四个维护”,跳出宗教看宗教,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二是要正确看待宗教的两重性,坚持管理和引导并重,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把宗教变成公民个人的私事;三是充分认识宗教问题的特殊复杂性,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性,坚决抵制宗教渗透,坚决打击以宗教外衣作掩护的违法犯罪活动。
                      (本文作者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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