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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公安力量 抓好市区治安
公安机构改革,衡水是试点,面临内部人事重大调整,许多在岗民警人心浮动,情绪不稳,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市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一些外来不法分子乘机小偷、小抢、小打、小闹,破坏了我市的安定环境局面,影响了市民们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目前,社会上流传一句话:“哪里公安搞改革,小偷小摸就杀到哪里最安全。”近一个月来,衡水市区内相继有内蒙古、新疆、河南等外地人群聚集,主要地点是体育休闲广场的东南角,有的是法轮功分子,有的是搞非法传销,还有的是销赃;仅3月31日一天,市区内在白天就相继发生16起妇女挎包被抢事件,其中有一妇女头部受到严重伤害,危及生命。为此建议:我市公安部门应高度警觉,实行警民联动,设立举报电话,上街巡逻,对不法分子予以坚决打击,保障我市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衡水高新开发区
应尽快设置交通标志
衡水高新开发区作为我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窗口,吸引了众多大企业,且目前仍有不少新部门、单位陆续进区,加之几处大型住宅小区的开发,人口密度已经很大。但在开发区公路的16个交通交叉口中,仅有6处设有交通标志,部分还模糊不清,其余10处根本没有,整个街道均未设红绿灯和交警执勤,来往车辆、人流呈混乱通行状况。上述情况,给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影响了衡水城市形象,对我市经济发展也极为不利。为此建议: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在衡水高新开发区设置交通标志问题,安装红绿灯,并在重要交通拥挤的路段增设交警执勤,指挥交通;资金方面除财政出一部分外,可考虑采用拍卖街道冠名权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尽快查处衡水市内乱收费问题
在法律服务中,有许多中外合资企业、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纷纷反映:市内有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等以各种理由向企业下达收费通知,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些部门、团体包括城管、残联、水力、卫生、档案、统计、扶贫等,大部分属于乱收费,没有法律依据。收费部门在催要未果的情况下,申请法院执行,而实际上法院行政庭只受理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对社会团体的执行申请则应不予受理,社会团体的收费通知没有强制力。
部门收费已变成其创收的非法途径,法院执行也难免从中获利,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树立衡水市的良好形象,建议纪检、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对企业应缴费项目进行公示,做到既公开,又合法,也可统一归口到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收费,对其它非正常渠道的收费企业可拒交,另外,鼓励企业单位或个人可对违法收费部门进行举报,以便从根源上扼制乱收费现象。
(以上三则作者为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民建会员郑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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